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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標實施后:紅木俗稱仍泛濫

2013年05月23日08:35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紅木俗稱仍泛濫 國家標准規定,紅木家具要以產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樹種名稱來命名和標示

紅木俗稱仍泛濫 國家標准規定,紅木家具要以產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樹種名稱來命名和標示

根據不久前實施的《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規定,紅木家具要以產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樹種名稱來命名和標示。然而記者走訪發現,一些店面執行並不到位,產品並未附“一卡一書一証”。在介紹產品時,多數導購人員仍使用俗稱,甚至將一些非紅木木材說成紅木。專家表示,木材俗稱全部更名為學名,需要時間和市場意識的提升,為了保護權益,消費者最好先了解相關木材樹種名稱。

2013年2月1日起,紅木“新國標”《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正式實施,根據規定,未配備紅木家具產品保証文件——使用說明書、產品質量明示卡、產品合格証的紅木家具,將被停止銷售。同時規定,紅木家具要以產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樹種名稱來命名和標示,以規范紅木名稱。

然而,“新國標”正式實施三個月之久,記者走訪時仍發現有不規范的木材名稱叫法。在某賣場內的紅木展廳,記者詢問一套紅木家具材質,銷售人員以“花梨木”回復。當記者追問是什麼花梨木時,銷售人員簡單回答:“就是紅木的一種。”

記者發現,在許多紅木店內看不到“一卡一書一証”,不少銷售人員表示正在制定,有的甚至明確表示沒有。有商家表示,家具材質名稱在合同上標清楚,肯定不會騙消費者。記者看到,商家的銷售合同只是一張訂/銷貨單,隻有商品名稱、型號、規格等信息,並無木材名稱一欄。

對此,中國林產工業協會紅木分會秘書長殷亞方表示:“雖然一些俗稱比學名更被人接受,但是在實際交易過程中,落在書面文字上,還是建議消費者使用學名,因為根據國家標准和相關法律,隻有木材學名才被認可,這樣才能保証雙方合法權益。”

業內聲音

應按標准統一規范名稱

姜笑梅,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研究員

有些木材俗稱用的時間比較長,得到大家的公認,一提到這個俗稱大家都知道指的是什麼木材。但是有些俗稱完全不知出處,成了一種非主流的叫法,不知道指的是哪些木材。一些商家為了故意混淆消費者的判斷,冠以“花梨”、“酸枝”這些字眼。所以希望商家能夠遵守相關的標准,統一規范叫法,消費者也學習相關的知識,保護自己的消費權益。(馮靜)

(責編:任文(實習生)、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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