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倍的投資杠杆很有吸引力。 炒金公司網站截圖
1:100的投資,這聽起來實在太誘人。目前,不少市民接到過一些所謂“炒金公司”打來的電話或者短信,宣稱投資“倫敦金”能如何賺錢,不禁為之心動。2011年,南京市民呂先生就給位於南京珠江路新世界中心的一家投資公司匯款5000美元(合計3.3萬余元人民幣),短短兩個多月時間,竟隻剩下1000余元人民幣。原來,他掉進了地下炒金的陷阱,“黃金夢”也因此變成了“黃粱夢”。
近日,工商部門隨記者到該公司進行檢查,發現這家公司的經營范圍僅限於“投資咨詢服務”,根本沒有資格開展代理炒金的業務。而這家公司所從事的“倫敦金”騙局,其實早在數年前就已在香港如過街老鼠。據悉,近期此類騙局已在全國各地發生過多起。
地下炒金擾亂了正規的黃金市場秩序,政府相關部門也一直試圖進行打擊。但在調查中,多位投資專家均表示,打擊地下炒金的難度超大。許多地下炒金的“庄主”都是早年從黃金交易所或黃金公司出來的人,對市場非常熟悉,對政策了如指掌,一旦有風吹草動也可以全身而退。不過,多位受訪人士表示,黃金市場法規不健全、主管部門不明確,是導致地下炒金問題頻出的主因。
據了解,國內的黃金市場放開后,一直沿用的法規有兩部。一部是1983年國務院頒布的《金銀管理條例》,另一部是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於取締自發黃金市場加強黃金產品管理的通知》。這兩部法規均是在黃金屬於管制品的情況下頒布的,且至今從未修訂過,制定的內容主要針對黃金走私和統購統配管理,沒有任何涉及地下炒金的條文。
而目前銀行、金交所會員單位、期貨公司都可以進行黃金代理投資業務,這3個機構的相關主管部門分別是銀監會、人民銀行、証監會,卻沒有一個統一的機構對場外黃金交易進行界定和管理。(楊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