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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涉假展品搞艺术教育和科研也是醉了

郑渝川

2015年07月31日08:23    来源:湖南红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用涉假展品搞艺术教育和科研也是醉了

  近日,收藏界知名博主“花市暂得楼”(本名梁晓新)、古陶瓷研究学者西风先后通过微博,怒斥浙江师范大学陶瓷艺术馆内展品涉假,“仿制低劣”、“令人发指”。此前,国内多家博物馆(艺术馆)内曾出现“争议藏品”。

  浙师大陶瓷艺术馆有关负责人回应称,该馆旨在打造一个集教育、科研和公共文化推广的文化平台,捐赠者除提供建馆资金外还无偿提供了展品,“何需作假来炒作?”浙江省博物馆研究员赵幼强表示:“高校的博物馆带有公益性质,和社会是脱节的,里面有些真假问题也是带有研究性的,如果有不对,也可以在今后的研究中完善。”(7月30日中国新闻网)

  文物鉴定中,经常会出现不同鉴定机构、专家给出差别极大鉴定意见的情况。而在境内外,鉴定机构数量众多,鱼龙混杂,且鉴定机构与拍卖机构、文物收藏家、展馆等各方存在着密切利益联系,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文物鉴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尽管如此,并非所有文物在鉴定中都会面临真假难辨。多数文物特征明确,市场主流鉴定意见趋同,这些文物从文物出土、初次鉴定到交易,再经多道交易环节,都会纳入严格管理,并不存在太大争议。而少部分文物所面临争议,又有着具体差异,一些文物出土时残破不全,但随后却呈现出较为完好的形态,隐匿了修复信息;一些明清时期的文物经进一步做旧,伪造为价值更高的文物;还有些热门文物根本就是几十年来造出的赝品。

  也就是说,文物的真与假,并非绝对意义上的无法判别。即便是鉴定意见存在争议的文物,也完全可以在展出、拍卖时列举不同意见。但现在的情况是,部分涉及较大争议甚至收藏界倾向于判定为假货、赝品的文物,也堂而皇之的走入了博物馆、艺术馆及其他名义的展出活动。展品提供者和展出方也没有给予明确说明。这种做法无异于帮助假货、赝品“洗白身份”,提供者可以凭借展出证明及完全可能是买来的鉴定证明,误导买家甚至是公共性质的博物馆出高价买下。

  “高校的博物馆带有公益性质,和社会是脱节的,里面有些真假问题也是带有研究性的,如果有不对,也可以在今后的研究中完善。”专业人士发表这样的辩护意见,毫无疑问是一种是非不分的表现。公益场馆、大学校园,与市场有着一定距离,越是如此,越应有着自己的底线和操守,即便无法获得文物珍品,基于研究需要纳入部分赝品或存在较大争议的展品,也应予以明示。

  实际上,从批评者的表述来看,浙江师范大学陶瓷艺术馆内的展品不仅涉假,而且造假水平拙劣,艺术和工艺水准都不高,这又怎么能够发挥为学生提供艺术教育的功能?据报道称,根据原先规划,浙师大有意将陶瓷艺术馆打造成一个集教育、科研和公共文化推广的文化平台。这样一个文化平台,堂而皇之展出低水平赝品、涉假展品,是准备误人子弟呢,还是在赝品的基础上,用“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方式开展科研呢?

  文/郑渝川

(责编:潘佳佳、董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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