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古樹名木保護、規范古樹名木保護和養護管理工作,西安市出台的《西安市古樹名木養護管理辦法》自6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家庭認養古樹名木。
《西安市古樹名木養護管理辦法》規定,古樹名木保護和日常養護管理工作由養護責任人負責完成,養護責任人原則上是古樹名木生長地的土地使用權人。養護責任人應建立古樹養護檔案,及時把日常養護和觀察情況記入檔案資料中,並做好古樹名木土壤改良、灌溉、施肥、病虫與氣象災害的防治等日常養護工作。養護責任人應嚴防游人在古樹上刻字、砍剝樹皮或在枝干上嬉戲,防止牲畜啃食或擦傷樹皮。
該辦法規定,古樹名木保護和日常養護工作,由市、區縣財政給予資金補助。瀕危古樹名木搶救保護工程費,由市級財政承擔。日常養護補助、管理部門工作經費由市、區縣財政分別承擔50%。養護責任人也將按照保護責任履行的情況得到資金補助,如散生古樹名木補助標准按照保護級別,年補助分別為一級800元,二級400元,三級200元。
據了解,西安境內的古樹名木有18584株,其中500年以上的古樹有253株,而“壽”高千年以上的古樹就有72株。(李佳霖)
(責編:魯婧、赫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