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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公共景觀雕塑20年

2013年01月06日08:35    來源:時代周報    手機看新聞

全國十大丑陋雕塑評選(資料圖片)

我國城市雕塑每年新增1萬座

今年56歲的傅中望回憶說:“在中國,(上世紀)80年代開始出現城市雕塑,大多屬於紀念性,遍布各省、市、縣,大多因歷史原因而造就。真正進入審美領域、作為純粹的公共環境景觀的雕塑,是從90年代開始。如今城市雕塑越來越多,已充斥於各城市的廣場、公園、街道。”

1999年樹立起來的《生命》,時逢武漢全面提升城市公共空間品質。“盡管我在湖北干了這麼多年,也只是進入招標系統,”傅中望說,“由政府和專家評審后,最終確定我的雕塑放在這麼一個地方。”傅中望用密集的銅管做巢,以圓形金屬為蛋。他說:“在我的創作歷程中,《生命》是很花心思的一個作品,也是自己覺得比較好的雕塑。我不太喜歡做太具象的東西,當時政府領導和城市規劃部門能夠接受這樣一種抽象和具象結合的東西,我感覺很慶幸。”

傅中望的經歷是一個縮影。上世紀90年代開始,更多的雕塑家、從業者得到了創作或工作機會。包泡於l996年組織成立北京懷柔山林雕塑公園,同年廣州建造了46萬平方米的雕塑公園,徐州預計建成當時“面積最大”的世界雕塑公園。2000年長春世界雕塑公園開建。2002年北京國際雕塑公園建成開放。據《中國建設報》報道,2001年的一份“粗略統計”顯示我國全國城市雕塑總數已達2萬座。據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公布的數據,2004年北京共有1836座城市雕塑,至2012年增至2505座。深圳2012年的統計數據是建成543個城市雕塑點。有媒體估計,我國的城市雕塑,現正以每年1萬座的速度遞增。

參與制作大型雕塑《橘子洲頭》的廣州市鎏明雕塑有限公司老總劉明對時代周報記者坦言:“真正來講,這十多年來,企業日子最好過的是90年代末。1998年至2000年,行業競爭沒有那麼大,利潤空間比較高。現在客戶的審美水平、工藝要求都提高了,材料和人工年年遞增,我們的利潤空間隻在12%-15%之間,后繼人才培養不易,拖欠款的情況也經常出現。”

從廣州美院雕塑專業畢業兩年的全建華,至今仍堅持在廣州小洲村從事創作,亦有作品被私人藏家收藏。全建華常參與一些非他主創的城市雕塑作品的設計、制作、監工工作,他對時代周報記者說,一些包月項目的工資與普通白領持平,按天計酬的項目,每日的薪水隻抵得上一個建筑小工。他問時代周報記者:“我上大學時正逢專業擴招,一個班有60個同學,你說這個行業競爭激烈嗎?”

城雕委:老辦法遇到新問題

深圳雕塑院前院長孫振華數年前寫下文章《城市雕塑的10大焦點問題》。在“管理體制問題”中他問到:“用什麼機構、什麼辦法來管?”“國外比較常見的是採用由社會各方人士組成公共藝術委員會,從事城市雕塑項目確立、作者挑選、作品審查等工作。”

1982年,全國城市雕塑規劃組成立,下設城市雕塑藝術委員會。1992年,“全國城市雕塑規劃組”更名為“全國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委員會”。2002年,城市雕塑建設管理指導職能改由建設部承擔,城鄉規劃司詳細負責指導工作。孫振華寫道:“在地方,有的設有相應的機構,或放在文化部門,或放在規劃建設部門。也有許多地方沒有設立相應的機構,許多工作無法推進和開展。”

一些地方政府已經意識到,老辦法遇到了新問題。據《深圳商報[微博]》2012年9月的報道,“針對深圳目前城市雕塑管理機制不完善,城市雕塑質量不一的情況,深圳市規劃國土資源委員會委托深圳市公共藝術中心編制新版《深圳城市雕塑總體規劃修編》”。

廣州美術學院雕塑系主任林國耀的觀察是:“城市雕塑這一塊的規章制度不是太完善,每個城市都有各自的方法。最近廣東中山意識到了這點,邀請我們去給他做整個城市公共雕塑藝術規劃,這種意識在全國很少見。”

1993年由文化部、建設部發布的《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法》,是目前我國最新的城市雕塑管理文件。孫振華說:“問題是,目前城市雕塑的管理部門和管理辦法並沒有真正形成對城市雕塑建設的約束力,其作用和作用方式還在探索中”。

全國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委員會及地方機構面臨的尷尬處境,雕塑界有普遍認識:有指導之名,無管理之實。孫振華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城市雕塑屬於政府的行政管理,那就應該得到行政許可授權。從目前看,城市雕塑的管理部門與政府有關,但是又沒有得到具體的行政授權和得到相應法規的支持。”

傅中望說:“建立全國城雕委,頒發《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証書》,都是試圖讓雕塑建設管理更加規范化。城雕辦做了努力,在實踐過程中卻無法落實。”包泡的表述更為直接,他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丑雕評選”出來后,“城雕委的主任、副主任找我談了半天”,“談完后我說,我感到你們還是好干部,想把事情做好,但我想你們無能無力,”包泡說,“全國城雕委決定不了什麼事情。”

大型雕塑:腐敗溫床

包泡對時代周報記者說:“城市雕塑真正走向畸形的問題,我們根本沒有觸及到。”

“評選剛開始,隋建國就說,你整的都是小隻,大魚一個都碰不著。”包泡說的大魚,指的是造價高昂的大型城市雕塑,“我們的評選對象都是低價小雕塑,那些造價幾千萬上億的大型城市雕塑已經立起來,這個問題我們根本沒有觸及到。”

“丑雕評選”一出,有雕塑界朋友笑稱他們“弄的都是‘雞毛蒜皮’的事”。“最大問題是,因為城市雕塑是以藝術形態存在,不像其他工程(有著嚴格的行業標准),一旦投入上千萬、上億,如果官方沒有個國家學術機構進行控制,就會成為貪污腐敗的最大漏洞。”

“另外是,城市雕塑好大喜功。藝術這玩意誰是標准?當官的一拍腦殼就是標准。30米、40米、60米高的都有了。那些花巨額資金做出的,全是雕塑界一些權威、大人物做的。這些雕塑的‘丑’老百姓選不出來,也看不准。”嘆口氣,包泡連說三句“你也動不得”,再接三句“誰都知道”。

2007年,《人民日報》文章《重慶 對‘短命’城雕說‘不’》稱,“四川美院雕塑系主任劉威,80年代就是城雕辦藝術委員會的專家。他說:‘20多年了,藝術委員會沒怎麼開過會。’他認為:‘一個城雕作品好不好,主要看創作者的藝術水准’,同一個城雕作品,不同人做出來價值不一樣,這就產生了非常大的利潤空間。因此,大量的業余作者充斥其間,專業人士反而比較少涉足這個領域。”

體量巨大的大型雕塑,制作方面有同樣巨大的模糊空間。2011年,河南宋慶齡基金會[微博]建於鄭州的24.15米高雕塑引發關注。廣州美術學院稱其“宋慶齡雕像”,河南宋基會說是“黃河女兒”,和原作者對簿公堂。當事人之一林國耀向時代周報記者介紹了事件近況:“對方中止合同,我們告它,第一審在廣州,對方輸了,裁定賠償我們150萬。現在對方反訴,我們准備繼續打官司。”

雙方矛盾焦點在於施工方的抉擇。原合同規定,廣美承攬從樣稿創作至雕塑成品完成的全過程工作。林國耀說:“他們很難理解為何我們堅持要找最好資質的公司施工。甲方想交給一個牆幕公司去做,他不知其中利害,工程隊為了攬活什麼都敢應承。我們激烈交鋒,甚至到了作者說不保証施工單位就無法干下去的地步。我們提出由第三方雕塑協會來做監制,對方沒有採納。”

“(大型城市雕塑中)很復雜,各種情況都有,”林國耀舉了一個成功案例,“橘子洲頭這個項目,主創者是我們院長黎明,廣美進行團隊支持,邀請雕塑協會作為項目監制,施工選了一家非常專業的公司,他們對石頭拼接工藝的掌握,超出了我們的預期。正因為創作、制作、監制三方面的良好合作,才最終達到了極高的藝術效果。”

林國耀說:“據我所知,在這之前,國內沒有大型城市雕塑邀請行業學術結構進行項目監理的先例。”

(責任編輯:魯婧、赫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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