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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引导“数字藏品”规范经营,以法治之力为发展保驾护航

2025年12月01日15:54 | 来源:灵境·人民艺术馆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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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单国钧介绍:“北京法院以全面优化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为‘牵引’,扎实推进一系列改革举措,形成一批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涵盖六大类,第四类“引导规范经营,促推企业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北京法院坚持引导与规范并重,保障各类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北京法院通过依法惩治企业内部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打击股东借助“职业背债人”逃避出资,引导“数字藏品”新领域企业规范经营,以法治之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据了解,11月24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通报了北京首例数字藏品二级交易损失赔偿案。某科技公司通过其运营的数字藏品平台向用户出售数字盲盒,且在平台上为用户之间交易数字藏品提供展示、浏览、结算等服务,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2022年5月至10月,郑某等人在某科技公司的平台上多次购买数字盲盒并进行二次交易。自2022年6月起,平台用户活跃度持续降低,运营基本停滞,导致郑某等人持有的数字藏品无法顺利交易,遂起诉要求科技公司赔偿损失。科技公司辩称其仅为用户提供数字藏品的展示与结算服务,不干预二手交易,用户属“自担风险”的投资行为。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科技公司兼具数字藏品发行方、销售方与交易平台方多重身份,其提供二级交易平台的主要目的并非发展数字文化属性,而是通过鼓励用户频繁交易来获取收益,对用户非理性交易和投机炒作存在诱导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同时,郑某等人以投资为目的参与交易,自身对风险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科技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科技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综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中国青年报)

(责编:王谊帆、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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