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万鸣,1968年生于河北,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中国画院副院长、艺术创作指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一级美术师。国家博物馆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画学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与美术作品保存修复艺术委员会委员、文化部高级职称评委、上海美术学院客座教授,2012年获中国青年艺术家提名奖、2014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被国家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2017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第三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万人计划” 。作品入选第九、十、十一、十二届全国美展、全国画院展、青年美展等国内外学术大展曾获金、银、铜等奖项,出版个人专著二十余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