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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的长沙已经很冷,在这样一个宽容的城市生活,其实并不需要你入乡随俗地改变很多,但你必须慢慢让自己受得了它的风。不管是秋天还是冬天,甚至是春天,长沙的风像跟每个人的皮肤有仇,总是一种利刀子脾气,吹得人生痛。
这天下起了小雨,细细密密的,像织着张网。早上起得不算太迟,因为是星期六,用不着拨上闹钟掐着时间赶上班。其实,自己设置闹钟把自己吵醒,是很不道德的一件事。睡眠是生理自然,这样做无异于在自我破坏。保护自然,从我做起。对这句口号我们实在履行得不够。
大概花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用来完成洗脸刷牙这些凡人琐事。我并不是一个不讲卫生的人,但这个天实在太冷。冬天总有许多让人偷懒的理由,并且天经地义。记得上大学那会儿,寝室里十个兄弟,天气冷下来后,一星期洗一个澡算是频率高的了。
从大二开始,就没了吃早餐的习惯,偶尔是因为穷,大部分时候是因为深信睡比吃重要。不过这天早上,我还是决定下一趟楼,吃一碗三块钱的牛肉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还在酣睡的哈奔弄醒,说:“奔哥,快起来吃早饭去,车大概九点多就过来了。”他有些不情愿,我踢了他的屁股两脚,并警告:“再敢不起来,我可要踢屁股对面的部位了。”这下他怕了,一骨碌爬起来,半眯着眼睛对我憨笑两声。
哈奔的真名当然不叫哈奔。他是我的大学同学。进大学的第一次班会,他自我介绍时就操起一腔塑料普通话说:“大家好,我叫哈奔。”从那以后大伙就哈奔哈奔地叫开了,偶尔心情好或者想要巴结他的时候,也有人叫他奔哥。不过他没一点做大哥的模样,天生一副憨相,属于刀架到脖子上还可以笑呵呵那类。用长沙话来形容,叫做“这个人有点宝气”。大三,他追求一个暗恋许久的女生未果,又得一雅号“一厢情愿”,大概是宣传不够,叫的人并不多。 他是我最铁的哥们儿,好到内裤可以混着穿的地步。大学里,他上铺,我下铺,但记忆里他好像很少分烟给我抽,倒是经常来搜我的口袋。那时候我们管香烟叫干粮,没钱的日子就在寝室门口的小商店里一支两支地买。毕业后,他满腔热血地去了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本想大展宏图一番,结果好好表现了一年,拿了两千多块钱工资,据他交代是“都无力添置一条新内裤”,最后只好拍拍屁股走人。到长沙后,就一直跟我住。
“今天天气好像不太好,搬家会不会不方便?”哈奔边披外套边对我嚷嚷道。 我说车都叫了,不方便也得搬啊。我和哈奔都没有车,不管是自行车还是板车,都没有,而且也没沾上有车的亲戚。我们叫的是搬家公司的车,一百三十块钱一趟,我费尽口舌才把价钱压下来十块,不过前提是支持他们偷税漏税,不开发票。
家当都收拾得差不多了,堆在客厅里,显得很拥挤。其实也就一些书、一台电脑、两床被子,再加上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不值钱,却也舍不得丢。
下楼梯的时候,我说:“我们也差不多可以算是白领了,怎么可以住这种破地方。”
哈奔猛拍我肩膀两下,说:“那是的,不过悲惨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
其实这地方也不算蛮差,在长沙的南郊,叫树木岭,只不过离市区比较远,我上班得倒两班车,而且,是前苏联时代建的房子,光线不好,隔音效果就更不用提了。说出来可能没人相信,我常常半夜三更被吵醒。我住三楼,楼上是一位孤寡老伯,他的鼾声无论是节奏感还是穿透力绝对都是一流的,敲在我耳膜上像是蚂蚁爬,极不舒服,叫人恨不得拿头撞墙。
以前也想过搬,但一次次地下不了决心。原因很简单,搬家麻烦,更何况这里的房租便宜,才二百四十块钱一个月,还包水电。8月份,听楼上楼下的人说,房东家的男人跳楼死了。我没敢去问是真是假,心里却是害怕的。两室一厅的房子,其中的一间卧室,房东放了些自己的东西,房门紧锁。半夜起来上厕所,经常能听到里面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还有,乱七八糟的阳台上,挂着一件破旧的大皮衣,理应是房东家男人的,不经意间瞥上一眼也觉得蛮恐怖。可是,我咬咬牙,还是没搬走。
那时候哈奔已经回长沙,有了个伴儿,似乎也不那么怕了。心想就算真闹鬼,两个大男人也应该打得赢了,万一还是打不赢,死了也有个垫背的,不会那么悲凉。哈奔要是知道我有这么阴险的想法,准会给我两拳。为了不让两个人都心虚,关于房东家男人跳楼的事,我一直没对哈奔说。他胆子比我还小,尤其怕鬼,大一上厕所就被吓了好几回。后来寝室里的哥们儿轮流带他去走夜路然后又突然消失,如此反复,他的胆量才稍微大了些。
这一次我之所以这么坚决地要搬家,是因为失恋了。心里难受,发霉发闷,再住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地方,不死也会见鬼。而且趁着搬家,我还可以把与那个决绝而去的女孩有关的东西处理掉。睹物思人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更不是像我这种家伙所能玩得起的怀旧游戏。虽然一直以来都不太喜欢恋爱,但我喜欢动真,喜欢跟自己过不去。
坐在小店吃米粉,哈奔满嘴是油地对我说:“老朝,我们终于又回到同一起跑线上了,这下你不会老催我找女朋友了吧?!”
我皱起眉头,瞪他几眼,懒得理他。
哦,忘了介绍了,我叫朝南,在大学里,他们都习惯叫我老朝。这个名不知道是我爸还是我爷给起的,我格外喜欢。特别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想想自己这名儿,好像就会温暖许多。在我的想象里,南方的阳光总是那么诱人。
说到感情上的事,我得抖抖他的老底。他这家伙总是命大,大学里跟外校的一个女生好了一段时间,两个人看晚晚场(通宵录像)时还在小包厢里完成了一些不完整的动作。奇怪的是,自从那以后,那女生竟然从来没来找过他了。我们纳闷啊,怎么能遇上这等好事?!于是大伙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哥德巴赫大猜想,比较一致的结论是这样的:由于包厢里条件简陋,并且在那种地方难免有做贼心虚之感,我们哈奔同志没能有效地施展浑身解数,被那女生误作“无能之辈”,一脚踢飞!当然,真正的内幕是怎样的,我们无法知晓,毕竟不能强拉着哈奔同志去做个某某功能鉴定什么的。
我们站在大门口等搬家公司的车的时候,哈奔又英雄重提当年之勇地跟我说起了那些糗事。他说其实我们当时猜得都不对,不过正确答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反正就是那个女生突然之间就不理他了,打电话过去也不接。事实上,他比我们更纳闷。
“像白捡了一次艳遇哦!”哈奔呵呵一笑,一口参差不齐的牙齿暴露无遗。 看他那得意相,还真以为自己占了多大的便宜。第一次给的这么不明不白,死不瞑目啊!他倒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快到十点,搬家公司的车终于来了,停在楼道口。很大一辆卡车,不用说只装点家当,就算连房子一起拉走大概也不成问题。
我对哈奔说:“你带他们上楼搬东西,我在下面看着。电脑叫他们小心点搬,别给弄坏了。”
雨还是很密,风也渐渐大了起来,我站在楼下哆哆嗦嗦的,感觉挺悲壮。想想为了一份烟消云散的爱情如此伤筋动骨,多少有些夸张。可是人有时候就是这副死脑筋,甘愿受罪,莫名其妙!我捏了捏拳头,骂了句“他奶奶的”,却不知道到底想拿谁出气解恨。
车绕过半个长沙,就到了我新租住的地方,叫燕山街,应该是长沙市最繁华的地带吧。在八一路和五一路之间,前后左右都是大酒店大商场,更重要的是,燕山街的夜宵,总是那么叫人嘴馋。跟树木岭的冷清比起来,绝对的天壤之别。后来朋友问我从地狱到天堂有多远,我就说,绕半个长沙城就够了,不塞车大概只要二十多分钟。
很小心翼翼地倒车,然后靠边停下。同事里琪和她的一个同学早在门口等着了。她用手捂了捂红扑扑的脸蛋对我笑,说:“要我们等这么久,记得要包我们三天饭啊。”
我逗她玩,故作惊态说:“啊,包三天?怎么个包法?”
她习惯性地回了一句:“你个猪!”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她老喜欢叫我猪。从外貌上来讲,我跟猪长得绝对是两回事,也没有睡懒觉打呼噜的恶习,只不过对猪肉太情有独钟而已。可是,可是那时候她还不知道我在餐桌上对猪肉有偏爱啊?!
里琪迟我几个月进公司,个子不高,但可爱、漂亮,属于那种小型号美女。我开始叫她妹坨,后来觉得不过瘾,又改叫妹妹坨或者坨坨妹,总之不是那么好听。没办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嘛,谁让她开口闭口管我叫猪的呢? 卸载工作在我的安排下,有条不紊地进行。里琪妹坨和她那妇女干部模样的同学拿钥匙去开我新居的门,我提着电脑主机跟在后面,哈奔则承担了最伟大的那部分工作,站在车旁,喝着西北风看货,以防可怜兮兮的一点家当被路人顺手牵羊弄走一部分。
把所有东西都塞进房子里,已是中午十二点多钟,里琪妹坨很认真地拿个扫帚打扫卫生。
我说:“同志们辛苦了,先去用餐吧。”很失望,竟然没一个人理会我。于是我提高分贝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次。
妹坨很是不满地抬起头,望着我说:“好了啦,一下就扫完了。”
她同学则在一旁打趣道:“里琪这种妹子做老婆可是一流人选哦。”
我还没反应过来,哈奔竟发现新大陆似的大喊大叫起来:“是啊是啊,正好我单身,还有机会哦!”
里琪妹坨狠狠地白了哈奔一眼,算是把他提前踢出了局。可惜哈奔对这种悲惨命运领悟不够,还在一个劲地傻笑,嘴歪得厉害,大概有三十度角吧。
出门的时候,妹坨很是得意地对我说:“我帮你找的这房子是不是很好啊?” “好好,好得很,妹坨找的房子能不好吗?”
其实我心里在淌血,每个月一千块的房租,简直是在要命啊。房子有八十多平米,两室一厅,算起来不贵,但我记得我给房东交押金和第一季度房租时,手是发抖的。
里琪妹坨之所以强烈要求我住到这里来,并不辞辛劳地帮我联系房东,私心占了很大比重。这是芙蓉宾馆的家属楼,共两栋,一前一后。里琪早几个月搬过来的,住前面那栋的四楼,而我的新居,在后面那栋的三楼,与她的正对着。 我说:“妹坨,以后晚上不要往我房里偷看哦,要看也要等我练出点肌肉来再看。”
她一听这话,又开始没完没了地捶我,还说:“你以为叫你住这边来就是想看你那几块排骨啊?猪样的,我是想上下班有一个伴啦。”
我摸了摸比我矮半个头的哈奔的头,说:“哈奔,我们以后还是小心点,别让妹坨得逞。”
里琪又要对我动拳头,我呼啦地跑得飞快。她每次都打我腰,真担心哪天被她打出肾亏来!肾,可是男人顶天立地的法宝。
随便找了家路边小店,里琪狠狠地点菜,因为是我埋单。她同学和哈奔是渔翁得利,事不关己地喝着服务员端上来的劣质茶。
为了分散里琪的注意力,不让她的目光老盯着那些价格高的菜名,我有意打岔:“妹坨,以后我们可以经常一起做饭吃啊。”
她头也不抬地答道:“这可要看你的表现,如果我只是管吃的话,你的想法也许比较容易实现。”
我靠,这是哪门子天理?好像我求她吃饭似的。 这个时候哈奔也不跟我站在一条战线上了。他给出一个经典动作——猛拍几下手掌,说:“这是个好主意,老朝买菜、做饭、洗碗都是好手,里琪你每天只 管来吃现成的就是,不过……”
哈奔突然停下来,很暧昧地笑了笑,又说:“不过,一定不能带男朋友。” 里琪刚好把菜点完,接过话茬儿说:“没问题,不带就不带。”
“唉,没办法,爱情掉价了,为了几餐饭就可以把男朋友晾一边。”我也喝了口劣质茶,假装自言自语。
里琪的男朋友叫什么雄来着,我没见过几眼,长得很高,就是太瘦,竹竿似的,我经常在里琪面前哼小调:“你的那根竹竿,容易弯哦!”她跟那个什么雄是怎么认识的我倒很清楚。那次我们部门跟什么雄的单位搞个活动,那个什么雄就看上了里琪。不过里琪是怎么被他追到手的就不得而知了。当里琪在办公室宣布自己的爱情时,全体同事都傻了眼,戴眼镜的跌眼镜,不戴眼镜的就恨不能掉眼珠子了,大家都不敢相信啊。美女流入外人田,罪过罪过,可惜可惜!
“妹坨,告诉我那个什么雄是怎么追你的,我以后也好去抓个美女回来。”我往里琪那边靠了靠,在安全距离处停住身子。
“这你还用学吗?我觉得你比他厉害几万倍!”
里琪一脸坏笑地看了看我,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她要说我什么了。不就是想说我死皮赖脸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承认就是了。遗憾的是,面对美女我的厚脸皮总是那么容易失效,由厚到薄只需一两秒时间。这个我妈最清楚了,所以我打电话回去汇报失恋消息时,老妈连叹三声,明显表现出对我以后再恋缺乏信心。我本来对自己蛮有信心的,听老妈这么一叹气,心里是一阵阵发虚啊。唉,失恋真的不好玩!
第二天去上班,我一进办公室就紧急召开了一个小型新闻发布会,告诉大家我住到单位附近来了,走路只要十来分钟。
一直担心我失恋而失控的美女刘主任第一个发言:“这就好,希望你换了新居可以把情绪调整过来,住得开心些。”
我说我当然住得不开心啦,每个月一千块的租金简直就是拿水泵抽我血嘛。 刘主任是我的直接上司,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不过这话得说明白点,是我喜欢的女上司类型。我很害怕惹上绯闻,因为不是明星,普通百姓的绯闻,如果算在男人头上,总逃不脱好色或者拈花惹草的罪名。
在单位,我差不多算是绯闻男一号了。同事就常常取笑我和文芳的暧昧。文芳是我最亲密的工作搭档,一米七的个头,我常常用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肥头大耳之类的词来形容她。她不生气,还喜欢跟我玩得亲密,时不时地打情骂俏一下。当然,我们的暧昧玩得光明正大!
我走到她座位边上,伏下身去,说:“文姐,以后可以常到我那里去睡午觉啊!”
这一次她有点害羞了,脸偷偷地红了一小块,做了个要打我的动作,凶巴巴地说:“你个小鬼,别想引诱我。”
我说不就是睡个午觉嘛,你想哪儿去了?
其实我和文芳并没干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绯闻源于我跟她言行的无所顾忌。譬如,她就郑重地说过,要是再小五岁,一定嫁我。还有,我们经常一起下班一起吃饭一起逛商场。天气开始变冷的时候,她给我买了副手套、几双棉袜,在办公室光明正大地拿给我,还开玩笑似的要我小心点,千万不要让她老公知道了。我们亲如姐弟,不明白为什么就常常被人误会。
这天晚上是办公室约定一起吃饭的时间,我和刘主任一起过生日。刘主任比我早生两天,我们商量好每年都一起过生日的。其实两个人的生日都还没到,但同事过生日都习惯提前庆祝,我们也不好例外。下午下班后,八个人去前面的瓦罐城订了包厢,把不算太大的餐桌挤得满满的。我给哈奔打电话,叫他自己做饭吃,别管我。他没问我为什么不回去吃饭,我也就懒得告诉他我在外面请客吃饭了。不是怕他揍,反正叫他他也不会过来。他跟我一样,不喜欢跟陌生人打交道。
我刚挂断电话,坐在旁边的刘主任就对我说:“过了生日就进二十五岁了,好好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我说:“没问题,我一定会。”
那时候,我对即将到来的二十五岁充满信心和期待。我想我不能再像失恋之初那样悲壮颓废地活着,我要好好工作,好好谈一份新的恋爱,然后想着结婚生子和一辈子的幸福。失恋算什么呢?爱情是一票否决制,当别人投了反对票,你一个人的坚持永远都不会有结果。
菜上得差不多的时候,里琪妹坨和欠子进来了,气喘吁吁的样子。他们是部里的副主任成新派去给我和刘主任买生日礼物的。本来以前同事过生日都没有送礼物的传统,可这次不同,副主任坚决要送,不过不是针对我来的,我只能算是不小心沾了点光。
给刘主任买的是一套金庸全集,花了一大笔钱,不过事后被证明是盗版,里面的令狐冲全成了金狐冲。送我的则是一双运动型皮鞋。
里琪妹坨边把鞋递给我边说:“穿上这种鞋,二十五岁的朝哥哥就能跑得很快了,好追女孩子。”
我说:“那我追你啊。”
同事顿时起哄说好好好,绝对的般配。
妹坨很不幸地脸红,稍作调整才反击。
“我不跑,看你怎么追。”
“那我猛踢你几脚。”
“我还是不跑!” 我做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说:“不跑是吗?再不跑我就抱啦!”
包厢里再次响起爆笑声,落到下风的妹坨乖乖地回自己座位上,很不服气地看着我。
在旁人面前,我总是那么无所顾忌地表现自己的快乐,我的悲情,不让人看见。似乎没有人能真正了解我,甚至,我说的每一句话,别人都无法分辨出真假。再正经的事情,我都是一副玩世不恭的口气,像是随便说说,像是在开玩笑。记得高中我对那个自己喜欢的女孩表白时就是嘻皮笑脸的。我说:“我爱你。”她反问:“你真的爱我吗?”我说:“不,我不爱你妈,我爱你!”结果是,我耍了一下嘴皮子,却招来了高跟鞋的一顿猛踩。真的很疼,我当时以为自己会残废。那些都是久远的记忆了,不左右伤痛。我依然放不下的,是刚刚收场的第二次恋爱。
吃完饭,找了个地方唱歌,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同事要送我,我说不能送,我都不知道自己住哪儿了,你们怎么送?走出包厢,我打电话给哈奔,告诉他喝醉了,要他过来接我。两个同事陪我站在路边等哈奔。哈奔很快就过来了,大冷天的,都没来得及穿毛衣,只披了件外套就赶来了。
我说:“哈奔,我喝多了,想你以前那个嫂子了。”
哈奔一脸的担心说:“我知道,我知道,现在赶紧回去,先什么都不想。”
他以前的嫂子,就是我的二恋,叫李芹芹,我们三个人在大学里是同班同学。哈奔见证了我的幸福和痛苦。
同事跟哈奔交代一番后就走了。哈奔要扶我上的士,我不肯,说要走路回去。没办法,他只好依我。他紧紧地搀着我,沿着八一路往回走。夜深了,街上的风很冷,我们一起打哆嗦。
“哈奔,以后你千万不能去抢别人的女朋友,知道吗?很不道德的。” 哈奔点了点头。
“哈奔,以后你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女朋友被别人抢跑了,知道吗?会很痛苦的。”
他再点了点头。
在那样一个夜里,我们走得像一对战败而归的战士,相互搀扶,带着流血的伤口,于城市不息的喧嚣中,一步一步,踩着自己的痛处!
自从那天喝醉之后,我刚刚恢复一些的心情又落到了最低谷。每天晚上回到住所,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放小刚的歌,重复地放其中的一首—— 《出卖》。CD是里琪妹坨陪我去买的,她说她很喜欢那个《黄昏》,而我却不小心爱上了《出卖》。一遍一遍,在揪心的旋律里,加强对这个世界的恨,完成对感情的绝望。
记得那天在碟店里,我们很亲密的样子,店主还以为我们是一对儿,也不知道说了句什么话,妹坨脸红了,而我倒没事,还捡了个便宜似的笑得开心,顺着店主的意思说:“觉得我们般配吗?”
店主是个小妹子,也害羞,涩涩一笑说:“配,一看就知道是一对儿!”
出来的时候,我拍拍妹坨的香肩说:“妹坨,你看怎么办?大家都说我们很配啊!”
她倒好,杀人不用刀地刺激我:“你回去照照镜子再说吧。”
在寒冷的夜里,听小刚的歌声,就像搭上了一趟疾速行驶的快车,瞬间离开对美好的期待和幻想。最伤心欲绝的时候,我给李芹芹打电话。自从她坚决跟我分手之后,我几乎每天晚上都要拨她的电话,可是手机不是关机就是无法接通,而房间里的电话永远无人接听。我知道,她在逃避我,她无法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和选择给出合理的解释,她害怕无法在解释中自圆其说。三年的感情,说散就散了,这就是爱情的脾气。
大学里,我和李芹芹大一大二只是同系,但不同班,到大三分专业时李芹芹才过到我们班的。她的头发跟我的一样,有些自然卷,很开朗的一个女孩,做什么事都特积极特有趣。那时候我天天怂恿哈奔去追她,可惜哈奔一律用没感觉回绝我的好意。
这个怪脾气的世界,总喜欢给人一些意想不到的结局,就像谁又会想到,李芹芹最后竟然成了我的女朋友。以至后来我们在一起了,还经常被哈奔笑话,指责我当初叫他追李芹芹是别有用心,好在他意志坚定没上我的当。天啊,我绝对没有,像哈奔一样,我开始对李芹芹真的没一点感觉,来不了电。 后来,大概就是一场躲不过的宿命吧!
那是大三第一学期的时候,我跟前面提到过的那位中学女同学,也就是我说“我不爱你妈,我爱你”的那个女孩,分手了。
因为心里烦,碰到李芹芹我就喜欢跟她开开玩笑。当时她在学校的电影院帮着卖票,我每次都对她说:“星期五记得帮我留张票啊,我在学校还没去看过电影。”
她满口答应,或许也真的留了,但我从来没去看过,我只是说说而已。等到开班会的时候,她笑嘻嘻地跑到我跟前兴师问罪。
“你怎么说去看又不去啊,害得我浪费好几张票了。”
我说忙啊忙啊,然后就躲到教室最里面去了。
后来有一次,我在校门口碰到她。是晚上,她一个人,我一个人。我问,李芹芹干什么去啊?她说没事,随便走走。于是我就提了个很有创意的玩法,请她去吃米粉。吃完米粉就要消化,所以又陪她绕着校园大逛了一圈。这下好了,惹祸了。那时候我在校外租了间房子。过了没几天,李芹芹就开始不请自到地往我房子里跑了。我觉得苗头不对,至少是有些异常,决定把事情扼杀在萌芽状态。我对样子长得极凶的女房东说:“你看好了哦,以后那个高高大大的女孩子要是还来,你就说我不在。”
结果第二天我就听见李芹芹和女房东在楼下吵开了。很快李芹芹就上来了,使劲地敲我的房门。看来,女房东不是她的对手。我硬着头皮打开了门,看见李芹芹的脸因为跟房东吵了几句涨得通红,不过一下又恢复了笑容。
她说:“你今天晚上请我吃米粉吧。”
为了尽快带她离开房间,以免房东还真以为我们在房间里干了什么事,我答应了,去吃米粉。反正只两块五一碗,不贵。
也许是那时候刚失恋,太容易动心,也许是李芹芹的确是值得我爱的。在她的“纠缠”下,我觉得自己渐渐有些喜欢她了。明确这种感觉时,我自己都很吃惊,没一点心理准备。真的,我从来没想过要爱她会爱她。最有划时代意思的事件,发生在李芹芹对我发起猛攻差不多两个月的时候。那天我跟一帮老乡喝酒,醉了个八九成,谁知在路上恰巧碰上了李芹芹。她见我醉了,一定要跟我老乡一起送我回去。我连拒绝的力气都没了,只好随她。
老乡把我送回去就走了,李芹芹自告奋勇地留下来照顾我。我敢跟任何人打赌,我没有说假话,那天晚上我的确醉了。当李芹芹用湿毛巾给我擦脸的时候,我突然情不自禁地抱住了她。她也不说话,任由我抱紧。过了很久很久,就在半醉半醒间,我们发生了一些事情,就是好多人说“不该发生的”那种。 半夜,李芹芹迷迷糊糊地问我:“会怀上你的孩子吗?”
我说不会不会,其实心里没一点底,只是想暂时安慰她而已。我也是第一次,就算以前生理卫生学得再好,也懂不了多少屁事啊。不过,那的确是很失败的一次,因为喝醉了酒,因为我是头回。可是,失败了也是真实地经历过,我不能推脱说我什么也没做。所以即便那时候我对李芹芹的喜欢还不足以让我接受她做我的女朋友,但我觉得自己不能再逃了。
我说:“我们在一起吧。”
她很兴奋,把我抱紧,孩子似的亲我。我问她为什么喜欢我,她却转了话题。 “我以为你喜欢我啊!”
“你怎么会觉得我喜欢你?”
“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要我给你留电影票啊,还有,你请我吃米粉!”
对于和李芹芹之间的一些事情,我记得无比清楚,她的单纯给了我太多的开心。就算她现在把我甩了,我还是对她恨不起来,觉得对她有一点点恨意都是罪过。
2002年12月的某一天,是我的生日,真正的生日,过了这天,我就结束自己的二十四岁了。这天我收到了许多朋友的祝福,唯独没有李芹芹的。其实她不是这么绝情的人,她只是不想两个人再拖泥带水。我想是这样的,好像很会为自己的失落找借口似的。
晚上七点多钟,我在学校认的一个姐姐晓红最先来,给我带了一个硕大的生日蛋糕。接着在报社上班的一位学长也来了,再加上哈奔,我们四个人去吃晚餐。他们都是我和李芹芹共同的朋友,一起玩得很好。一餐饭吃了两三个小时,他们绝口不提我跟李芹芹的事情,他们害怕一提就碰触我的伤口。他们不让我喝太多的酒,但我拼着命在喝。边喝边说胡话,最后还是忍不住掏出手机来给李芹芹打电话。
竟然通了,我不敢相信,而且,她很快就接了。这是分手二十来天她第一次接我的电话,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
“今天我过生日,跟姐姐、哈奔他们在吃饭。”
“我记得,希望你能开开心心的。”
她的声音还同以前一样,有几许天真。只是,那种我所珍爱的天真,不再属于我。
她小心翼翼地问我:“他们会恨我吗?会骂我吗?你那么好,我却离开你!”
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很搞笑,但我没笑出声来。
我说:“怎么会呢?他们不敢的,我都不恨你,他们怎么可能?!”
最后我不记得是谁先挂了电话,好像连再见都没说。
晓红姐姐给我要了长寿面,说:“弟弟不要难过,没事的。”
又是一场大醉,整个人都要崩溃了。第二天哈奔告诉我,我一晚上都在说梦话,听得最清的是这一句:李芹芹,你这个混蛋。如果是真的,那么我说不恨李芹芹,也许就是假的了!我不知道我到底恨不恨,直到现在也不知道。我算是一个糊涂的男人吧!糊涂得分不清爱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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