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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年前南宋“畫家十三科”與“和雇制”

2018年06月28日08:41 | 來源:中華讀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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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八百年前南宋“畫家十三科”與“和雇制”

李東《雪江賣魚圖團扇》,絹本水墨,23.6×25.2cm,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北宋滅亡后,翰林畫院如何承續一直是極為艱巨的難題。彭慧萍著《虛擬的殿堂》以獨到的見解,剖析原本掌管宮廷畫家的內侍省、翰林院等內廷機構以及畫院職事,在南宋如何由新一代組織所取代。作者筆觸還關注到南宋宮廷和民間畫師的升遷管道與藝術教育。

1236年南宋趙升《朝野類要》“院體”條不稱畫院而改稱“畫家十三科”:

唐以來翰林院諸色皆有,后遂效之,即學官樣之謂也。如京師有書藝局、醫官局、天文局、御書院之類是也。即今畫家稱十三科…如德壽宮置省智堂,故有李從訓之徒。

所謂十三科不是機構,而是依照畫師擅長的不同題材,析分為“佛菩薩相、玉帝君王道相、金剛神鬼羅漢聖僧、風雲龍虎、宿世人物、全境山水、花竹翎毛、野騾走獸、人間動物、界畫樓台、一切傍生、耕種機織、雕青嵌綠”等十三種畫科。取消機構,分解為科別的還有“散樂十三部”“御醫十三科”。

太常寺為太醫局的上級機構,知翰林醫官局罷廢后,選試御醫的職事從中析出,轉而委托其余機構掌行。1167年御醫諸科(即御醫十三科)之所以散出,是由於醫官局此時遭到罷廢。唯有失去局、院等實體機構后,原機構下挂的專業技術才會取代機構名稱,以分散的御醫十三科代替翰林醫官局。“罷局而存御醫諸科”“不置局而存留醫學科”等語,折射了趙升不稱畫院而改稱“畫家十三科”,是因為畫院入南宋已解散消彌,由畫家十三科替代了該機構。

北宋畫院的集體時代風格總稱為院體風格,既然畫家十三科南渡后替代了畫院,而十三科據《朝野類要》“院體”條稱“即學官樣之謂也”,可見各教科競相仿效南宋皇家欣賞的風格,即官樣風格,或稱南渡后的院體風格。

南宋“畫家十三科”“御醫十三科”“散樂十三部”究竟為何分十三類,如今無法詳細察知,但南宋以前,術科專業分類為十三科尚未形成規則。例如,1059年《聖朝名畫評》繪畫分六門題材,1060年北宋太醫局僅分九科,1104-1110年徽宗朝的畫學分“佛道、人物、山川、鳥獸、竹花、屋木”等六項教科,1120年《宣和畫譜》載御府藏畫分十門題材。似乎在南宋以前,繪畫教學、收藏尚未慣性地分為十三類項。

俟南宋取消機構,解體成“畫家十三科”“御醫十三科”“散樂十三部”之后,流傳至元、明,無論宮廷內外、機構有無,常襲用南宋十三科的分類模式。元刊本《事林廣記》“畫分教科”載錄不同名目的十三種畫科,元代裱畫業有“裱褙十三科”,元代醫術有“醫十三科”,明代醫術有“醫術十三科”。南宋以后,各機構析分為十三科,似乎已成為分類慣性。

由畫家十三科、御醫十三科、散樂十三部的名目觀察,十三科即為十三項術科專業。

南宋御醫十三科為大方脈、風科、針科、瘡腤科、折傷科、眼科、產科等,每一科為一種醫術﹔散樂十三部為篳篥科、大鼓部、琵琶色、箏色、舞旋色、雜劇色等,每一科為一種演樂項目。御醫十三科、散樂十三部的十三種部門區劃得宜,分科系統、條理而科學。相形之下,畫家十三科的題材劃分牽強,如“人間動物科”的名稱鄙俚、民俗化,“一切傍生科”的名目冷僻、費解,“風雲龍虎科”“耕種織機科”僅限於單純兩事,至於“佛菩薩相”“玉帝君王道相”“金剛神鬼羅漢聖僧”三科的劃分界線模糊。

畫家十三科的分科散漫而牽強,相較於雅訓有法的御醫十三科、散樂十三部不甚自然,且具有更多約定俗成性。其中一項可能的解釋是,南宋醫官局、教坊部機構曾經復置,由機構統一調節,即便稍后因罷撤機構而罷局存科,但系統化、邏輯化的專業分工仍然保留。例如,南宋、元、明的醫十三科名目基本類似,未經重大的調整變更,明代“醫術十三科”與南宋的雷同性,即為醫十三科於南宋整合后,各科分工已趨理想化的最佳明証。

北宋沒有畫家十三科,南宋新興的畫家十三科發軔於民間,各畫科於民間醞釀成形,相約成習而浸假名目,之所以硬分為十三科,或許是套用當時流行的“御醫十三科”“散樂十三部”等分類模式。而由於缺乏官方機構的統一操控,輒耳諦聽的民間稱謂,難免因時因地遞變,例如宋末元初陳元靚輯纂的民間百科全書《事林廣記》“畫分教科”條雖亦開列十三項畫科,但各科名目已有異動:

畫分教科:風、雲、水、石、水墨、林巒、掃梅、擎竹、界畫、人物、花果、鱗毛、草虫。

《事林廣記》書成於宋季1266年前后,入元后屢遭元代書賈增補刪削。今傳年代最早者均系元刊本,元刊時新增了至元、至順年間時事,致使“畫分教科”條究竟為陳元靚原撰,抑或元人增補已無從判別,無法細究“畫分教科”的十三科名目,究竟為宋末舊稱還是元代新樣。然《事林廣記》為一部市井生活的民間類書,其基層性、民間性、普及性無庸置疑,該坊刻俗書所言的十三科名目,起碼坐實了三點推論:其一,畫家十三科不是不可擅越的固定名目,綱目名稱隨俗鼎新﹔第二,畫家十三科具教學性質,故歸列為“畫分教科”條﹔其三,畫家十三科不是機構,不是禁錮於象牙塔內的宮廷教科,而是摻帶民間性、自發性的繪畫教科。

散隸於京師的畫家十三科是否有十三處專業根據地?是否有十三處賴以學習的教室、宿舍、固定工作室或畫室?盡管無文獻進一步說明,但南渡后三省六部、官署衙曹多半外遷至皇城宮外。

不僅台閣、府學、寺監、三衙均在禁中皇城外,工藝匠作諸司局院亦多不在禁中。因此,非御前畫師之供職地點多半在宮牆之外。

除去當朝帝后、太上帝后外,御前畫師應奉的對象有時亦不居住在宮內。頻繁宣喚宮廷畫師的太上帝后,例如遜位后的宋高宗、高宗吳后、寧宗楊后、理宗謝后住家散置京城各地。

雖然沒有南宋宮廷畫師的生活起居、上下班日志,或業余記錄,但同樣取消機構、以術科代替機構的,還有摻含宮廷御用性質的御醫十三科,及傾向民間性的散樂十三部。

南宋沒有無償征調者,無論臨時短工、季節性雇工或長期雇佣,隻要雇佣必付酬勞。畫師臨時受雇於人,替出資者作畫稱為“佣畫(commercialpainter)”,紹興年間的民間佣畫翟興祖、乾道年間江夏佣畫黃十八均受雇於民間拿錢作偽畫。

民間藝匠受朝廷雇佣亦收酬勞,受雇模式有“和雇”“差雇(朝廷強制性征調,給付工匠較少薪資,如木工)”兩種類型。和雇系朝廷出資,經官府、民匠雙方自願,簽訂契約,受雇的民匠多經篩選,具“可責辦精致制造”的專門技藝。為了招徠手高人匠,制造宮廷御用物,專業性、技術性越強的官辦作坊,愈常出資和雇民匠。例如南宋軍器局、官窯時常雇佣民間高手,依朝廷“給降樣制”之圖稿樣式制造。

“和雇制”系依時置估,對物給價,視市場機構自發調節,雇值則根據技藝高低、熟練程度、作品質量等指針衡量。和雇的酬金優於差雇,甚至“支給錢反勝於民間雇請工錢,而工役之輩,則歡樂而往”,比民間雇主更能招誘匠作高手。

而在南宋,臨安平康巷陌裡,民間有團、行、市、作等會社組織,都城市肆店鋪林立,臨街軒社多對外營業,有官府回買之市肆“團行”,有依技術分科之各種“社火”(民間社團,類似專業行會),亦有業者獨自開店。而“都民驕惰,凡買賣之物,多於作坊行販已成之物”。行市中有紙扇行,民間畫師趙彥“居臨安…開市鋪,畫扇得名”,開設店鋪畫扇子販賣。民間畫師李東“理宗朝時,常於御街鬻所畫,多畫《田村樂》《嘗醋圖》之類”,除去向民間販賣《田村樂》《嘗醋圖》等村野題材畫外,有時其畫也受理宗收藏。南宋人稱當朝君王為官家,君王常至御街走動,向民間購買畫扇。這種親民性、商業性的舉動,可以想見南宋宮廷、民間的頻繁互動。

臨安官府、民間亦頻繁合作。受朝廷差雇的民間工匠稱為“作分”,有“碾玉作、鑽卷作、篦刀作、腰帶作、金銀打钑作、裹貼作、鋪翠作、裱褙作、裝鑾作、油作、木作、磚瓦作、泥水作、石作、竹作、漆作…裁縫作、修香澆燭作、打紙作、冥器等作分”。這些“作分”於坊肆間營業謀生,凡“作有作頭,行有行老”,有行老、牙人中介聯系,依匠籍制度向雇主推薦。1275年的史料,告訴我們民間“行老”如何替宮廷顧覓人力:

凡顧倩人力及幹當人,(下囊括多種宮廷服務職官)如……府第宅舍內諸司都知、太尉直殿御藥、御帶、內侍監廳分……更有六房院府判提點、五院房承直太尉、諸內司殿管判司幕士,俱各有行老引領。

所謂內諸司都知、太尉直殿御藥、御帶、內侍均在宮內當差,可見行老中介的工作職場包括民間業主、臨安官府、皇城宮廷。例如1186年明堂大禮,朝廷由民間征集6889位服役人員中,即雇覓“裝挂匠二人、諸作工匠十五人”入宮承應。同樣地,1235年、1275年的南宋史籍,亦記錄下臨安府“四司六局”的“帳設司”採購書畫成品,或雇覓民匠替朝廷作畫。勘會《夢梁錄》“四司六局筵會假賃”條:

凡官府春宴……差撥四司六局人員督責,各有所掌,無致苟簡。或府第齋舍,亦於官司差借執役,如……陳設書畫、器皿盤合動事之類,則顧喚局分人員,俱可完備,凡事毋苟。

可見朝廷遇事向臨安府派差,臨安府排辦部門(如四司六局)再發包給民間行老尋覓人力,各項業務各有行老引領,雇請“祗應慣熟,便省賓主一半力”的良工藝匠入宮祗應。周密所言“小經紀:班朝錄、供朝報、選官圖、諸色科名”,與南宋筆記小說所載“京都有四百四十行……履歷班朝……筆硯匣……寫文字、紙畫兒”,指出班朝錄、供朝報等“班朝名冊”亦為民間經紀人的經營項目。

此類和雇入宮的民間班底最值得注意,因為這樣的制度使南宋宮廷與民間配合更緊密,相較於北宋更增加彈性,一旦宮廷畫師不敷使用,可藉和雇制臨時雇徠民間新血,執行契約式、一次性的任務。例如,1257年理宗建造芙蓉閣,需要畫師繪飾殿壁,即臨時測試,選用合格的民匠以承包工程,繪事完畢,遣散民間。

在北宋,翰林圖畫院人數系正規編制。圖畫院之外,其余外部機構、諸處造作若遇需要,遣使臣調赴畫院院人,“抽差待詔、學生等五、七人至十人以上”提供繪畫服務。院人有時被外借過久,引發畫院“暫留動經歲月,未遣歸院(畫院),深慮有誤諸處造作及御前生活”之憂慮。若不易由畫院內調支畫師,輒“另下三司抽差畫行百姓,同共畫造了當”,臨時向民間和雇畫行百姓,集體造畫。

南宋取消實體省舍,畫師調支逆向施行,更多畫師征調自民間,和雇制度轉為常態。理宗“皇甫冉七言絕句”詩題之李東《雪山蕭寺圖》團扇(波士頓美術館藏),証明帝王有時向民間畫師李東買畫。而同樣簽署“李東”款的大阪市立美術館藏《雪景圖團扇》、北京故宮藏《雪江賣魚圖》,亦以封凍雪景與空靈的遠山,展現褪盡煙火的宮廷品味。

“和雇制”使我們真正看清,現實功利的南宋朝廷讓優秀或有用的畫師替帝王或官府衙曹辦事,即便該畫手系臨時簽約,或短期和雇自民間。而朝廷提高了和雇制酬金,或論件計酬,或使受雇的民間稱旨授官,以避免讓平庸、無能、低效率的畫手坐領干薪。

“和雇制”是暗中聯系宮廷、民間的潛在力量,使畫家十三科中的宮廷畫師、民間畫師無論上、下班均能攜手搭班組配,使南宋宮廷、民間相較於北宋有更多聯系。這道聯系肇端於南宋宮廷節省開銷,不設置單一的畫院省舍,不編制繪畫課程讓宮廷畫師住宿學習。於是一群群流派林立、組織分散、族群多元化的專業小團體,在南宋民間逐漸醞釀成形。

(本文摘自《虛擬的殿堂:南宋畫院之省舍職制與后世想像》[美]彭慧萍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5月第一版,定價:56.00元)

(責編:魯婧、王鶴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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